主旨:函轉法務部「111 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實施計畫」推薦作業期程展延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6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80721 號函辦理。
二、考量本(111)年 5 月間防疫工作繁忙,旨揭計畫推薦作業期程展延至 111 年 7 月 4 日(星期一),請將推薦資料於前開期限內報本局彙整後送署辦理初選,逾期不予受理。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