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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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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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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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通報資料及國教署 111 年 6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81926 號「各級學校 111 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函(諒達)、 111 年 7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90025 號函辦理。
- 邇來各地頻傳學生多起重大校安事件(如:溺水、暴力事件等),造成年輕學子生命威脅,基於「預防為先」,請各校利用各式多元管道及方式,強化宣導各項法治、安全觀念,防範類案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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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發生緊急重大校安事件時,應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對校安事件妥為因應,並於時限內完成校安通報作業,減少危害安全事件發生,以有效維護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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