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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會計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2-05-16 | 點閱數: 606

一、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1.5.15 南市特教字第 1010386731 號函辦理。

二、本案經高師大特教系表示,考量授課教師之負擔及意願,擬予辦班,並於該校上課,上課時段除暑假外,亦可有平日晚上選項,開班訊息請注意該校開班報名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