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 |
職稱: |
約僱人員(護士職務代理人) |
職務列等、職系: |
(月酬標準)約僱四等250薪點(30,275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16/2/22 |
刊登有效終日 |
2016/2/26 |
人員類別 |
職務代理人 |
工作地點 |
東山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者。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學校護理工作經驗。 三、護理師(或護士)類科考試及格並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內容:1、學校意外傷害護理、慢性病、傳染病防治、衛生教育、環境衛生宣導。2、健康檢查、學校性教育宣導、諮詢服務及衛生保健事項。3、健康中心設備之管理及報表資料之記錄、統計分析。4、協助校內登革熱防治及宣導事項。5、午餐執行祕書業務。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起訖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或員額補實前一日,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 |
機關地址 |
73353臺南市東山區青山里16號 |
聯絡人 |
紀棋茗 |
聯絡電話 |
06-6861041 |
電子郵件 |
a6562829@gmail.com |
檢具文件 |
一、必備資料:報名時應繳交下列證件: (一)貼妥照片之(公務人員以外)應徵人員簡歷表 (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 告網站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下載)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裝訂,並於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二、報名方式:於徵才期間郵寄至(郵戳為憑)「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人事室」(73353臺南市東山區青山里16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護士職務代理人」,不接受現場報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三、合於書面審查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經面談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錄取人員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
正取 |
1 名 |
備取 |
1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