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2 年 10 月 24 日客會語字第 11267009311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規劃 113 年度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並轉知及鼓勵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三、因應客語師資需求,客家委員會將於 113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及 10 月 5 日(星期六)各辦理 1 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
四、旨揭日程表已同步公告於客家委員會官網首頁/ 公告資訊 / 最新消息 ;又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可依客家委員會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課程,相關資訊請逕至客家委員會網站( 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客語推廣類)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