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3 年 3 月 13 日客會傳字第 113680007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歌曲係該會邀請 13 組客家創作音樂人結合客庄中小學駐校創作,於校園傳唱,讓學生同儕間一起練唱沈浸於客家音樂之中,也提升大家對母語及在地文化的認同,共創共演成果發布後中引起許多回響,為擴大推廣效益,業徵得創作者同意無償提供使用。
三、為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精神,期藉由客語歌曲播放推廣,促進客語多樣性表現,全面提升客語露出比例。
四、檔案請至網址 https://edoc-attach.hakka.gov.tw/dl/dl1/dli100.aspx 以客家委員會發文字號及發文日期下載,識別碼: RBJK9NT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