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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漢議 - 人事處 | 2024-11-25 | 點閱數: 101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二、申訴管道如下:

1.專責處理單位或人員姓名:人事室

2.專線電話: 06-6861042 轉 169

3.專線傳真: 06-6860232

4.專用(電子)信箱: taiwan12345@ tn.edu.tw

5.處理程序:依照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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