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27 日南市教人字第 1000061755 號
主旨:檢送「臺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1 份。 說明: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 4 條第一項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