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27 日南市教人字第 1000061831 號
主旨:檢送「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教師免簽到(退)實施要點」1 份
說明: 一、本要點自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實施。 二、得免簽到(退)教師,其出勤差假在「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教師出勤及課務處理要點」未訂定發布前,請先依教師請假規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