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要點」: 一、檢附「臺南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要點」規定乙份,本案電子檔亦於本市教育網路中心(http://www.tn.edu.tw/)公告下載使用。 二、另自即日起廢止原「臺南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辦法」及「臺南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參加校長、主任甄選教育著作送審實施要點」,以符實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