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6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060709721 號函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7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60069555 號函辦理。
二、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新聞稿指出, 106 年 6 月 11 日至 6 月 17 日國內類流感門急診總就診人次較前 1 週上升;其中 7 至 18 歲學齡族群急診就診人次上升幅度高於其他年齡層。學校等人口密集機構因人群密切接觸,容易出現群聚疫情,應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若出現疑似流感群聚疫情,請儘速通報本校處置,以降低疫情傳播。
三、為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請學校、幼兒園、補習班、館所持續加強下列各項防治工作:
(一)衛生教育宣導:
1、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
2、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感染流感之師生,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 24 小時始返校上課,休養期間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或至短期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上課,以避免傳染他人。
3、注意流感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 72 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