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教育局 107 年 11 月 7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71196521 號函辦理。
二、參與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 2 日。
三、教師有協助選務工作,請於投票日後 1 年內擇無課務時段或自行調課方式補休完畢,補休期間不另支給代課鐘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