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試相關作業:
(一)工作講習時間地點:
1 、第一次講習: 108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14 : 00 ,地點:復興國中禮堂。
2 、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 、初試監考人員,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惟初試第一次講習時間若遇學校畢業典禮,請學校至少派 1 名參加講習。
(二)初試當天: 108 年 6 月 30 日(星期日)6 : 50~11 : 40 ,地點:各考場(另行公告)。
(三)初試監考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 200 元)與監考費( 1000 元),共計 1200 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二、複試相關作業:
(一)工作講習時間地點: 108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14 : 00 ,地點:復興國中禮堂。
(二)複試當天: 108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7 : 40~17 : 30 ,地點另行公告。
(三)複試工作人員,工作津貼計 1500 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三、另外,有意願擔任複試機動評審委員者,請勿報名複試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