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7 月 3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88727 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 (一)旨揭「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 109 年 7 月 24 日以院臺法字第 1090023525 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二)檢附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