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教育局 111 年 5 月 30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10705955 號函辦理。 二、邇來詐騙手法推陳出新,為有效防制詐騙案件發生,故針對詐騙手法「假網路徵才詐騙」加強宣導。 三、檢附反詐騙宣導託播文字稿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