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實施對象:
(一)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以班級為單位申請讀報實驗班,
由實際進行讀報教學的教師申請,須檢附申請計畫。
(二)預計補助本市市立國中 45 個讀報實驗班(2 至 3 人一報)、
國小 60 個讀報實驗班(4 至 6 人一報)。(優先補助偏遠學
校)
三、實施時間: 104 學年度(104 年 10 月到 105 年 6 月),扣除寒假
約 8 個月。
四、實施方式:讀書實驗班之申請,辦理教師研習活動以及讀
報教學成果發表會,並每學期辦理成效追蹤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