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暨幼兒園之教育人員,如有需要得比照諮商輔導要點第 7 點第 1 款,申請每年每人 4 小時諮商鐘點費補助,該項經費由各校(園)依實際需要編列並於相關經費項目下支應。 三、為避免影響教學,如申請人依諮商輔導要點第 7 點第 3 款於上班時間至工作地點以外場所接受諮商,請於無課務之時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