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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1-04-13 | 點閱數: 200
一、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維護受服務者之權益,對教育類志工辦理特殊               教育訓練。 二、旨揭訓練辦理相關事項如下: (一)辦理時間: 110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 4 月 28 日(星期三)。 (二)研習地點:永福國小永福館 1 樓大會議室。 (三)報名方式: 1.請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須完成線上和書面報名,並將報      名表和學員 2 吋照片一張於 4 月 16 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前     寄送永福國小。每校...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1-04-09 | 點閱數: 180
一、縣市競賽名稱修正:         序號 3 :「臺南市國民中小學仿生機器人科技創作競賽」,          修正為「PowerTech 青少年科技創作競賽臺南市選拔賽」。 二、縣市競賽採計增列項目如下:        序號 79 :臺南市國民中小學手擲機創作設計競賽。        序號 80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臺南市初賽。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1-04-08 | 點閱數: 110
https://youtu.be/iUDENb4m4JA   誤交損友 -遠離毒害篇 https://youtu.be/s4hGiywz6W8  疑吸殭屍浴鹽,酒店少爺猝死  
公告 鄭楹捷 - 學務處 | 2021-03-31 | 點閱數: 23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3 月 2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34386 號函辦理。 二、目前邊境管制已自本年 3 月 1 日調整開放符合條件之非本國籍人士入境,且氣溫逐漸回暖,為避免登革熱等病媒蚊傳染病發生,請持續切實辦理以下防疫措施:   (一)請落實權管房舍、空地、空屋、設備設施,以及自國外來(返)臺師生之校園宿舍之環境管理及清除病媒蚊孳生源,並每週定期巡檢,雨後、曾發現陽性孳生源之熱點及校園內工程施工之場所,請加強派員巡檢。 (二)請掌握自登革熱高風險地區來(返)臺教職員工生之人數、名冊與健康狀況,尤其加強渠等之健康關懷,若發生確診病例,除盡速就醫及落實校安通報作業,以...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1-03-29 | 點閱數: 94
轉知有關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 14 屆第 49 次會議附帶決議,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事件處理通知程序。 說明: 旨揭附帶決議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事件之處理通知程序部分,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31 條第 3 項規定,學校應將完整 處理結果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一併通知行為人,以利後續救濟。實務常見學校將懲處及心理輔導、性別教育課程 處置分別通知發函,致造成申復救濟起算時點爭議或分向不同管道救濟問題,請貴校應依上開規定,落實處理通知 程序。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1-03-29 | 點閱數: 207
轉知教育部為配合行政程序法 110 年 1 月 20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04181 號令修正公布,修正該部 102 年 5 月 30 日 臺教學(三)字第 1020082802A 號函發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及處理參考手冊 Q&A」,詳如說明。 說明: 一、敬轉教育部 110 年 3 月 23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00007134 號函周知。 二、查總統 110 年 1 月 20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04181 號令修正公布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條文,增訂第 3 項:「第 1 項之新證據,指處分作成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處分作成後始存在或成立之證據。」,先予敘明。 三、爰修正教育部 102 年 5 月 30 日臺教學(三...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1-03-25 | 點閱數: 158
一、旨揭計畫細節如下: (一)補助期間: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11 月 30 日。 (二)補助名額:共計 1 萬人,嘉義所(雲嘉南)獲配 1,200 人。 (三)補助金額:每人新臺幣 1,300 元。   (四)補助資格詳如附件。 二、該站轄區內(原臺南市 6 區與永康、仁德、歸仁、關廟、龍崎等區)駕訓班,辦理普通重型機車(汽缸總排氣量未滿 250 立方公分或電動機車最大輸出馬力未滿 40 馬力者)駕訓情形如下: (一)至 110 年 2 月止,設有該訓練班別者共 4 班。 1、大台南駕訓班(臺南市仁德區文華路三段 366 號, 06-2707808)。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1-03-24 | 點閱數: 192
為臺南市所轄各級學校進行疑似不當管教或違法處罰事件調查訪談陪同人員應注意事項案,請依說明辦理,並應於調 查前特別留意。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24 條、第 25 條、第 26 條及第 31 條規定,並參酌訴願法第 32 條及第 33 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 21 條第 4 項規定及教育部性平調查 Q&A 相關規範調查訪談陪同人員應注意事項辦理。 二、為因應邇來學校辦理案件調查時,發生要求其他人員陪同當事人受訪之情形,本局特援引及參酌上開規定,綜整學校辦理旨揭調查時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法定代理人:當事人未成年時由法定代理人陪同。 (二)代理人:當事人已成年,僅由當事人本人接受調查,惟...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鄭楹捷 - 學務處 | 2021-03-24 | 點閱數: 207
說明: 一、校園餐飲業者(包含團膳廠商、自設廚房、校園食品及家政課程等)應確保廚房及實習場所衛生安全,並確實依以下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辦理: (一)要洗手:調理時,手部要清潔,傷口要包紮。 (二)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 (三)要生熟食分開:生熟食器具應分開,避免交互污染。 (四)要徹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應超過 75℃。 (五)要低溫保存:保存低於 7℃,室溫下不宜久置。 二、諾羅病毒主要流行季節為每年 11 月至次年 3 月間,人是唯一帶病毒者,主要透過糞口途徑傳染,任何年齡層皆可能受到感染。為預防傳染,請督導校園餐飲業者應加強食品從業人員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調理不經加熱...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