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處理疑似不當管教或違法處罰事件注意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處理疑似違法處罰事件注意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處理疑似違法處罰事件注意要點」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