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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生活動訊息 | 2018-04-18 | 點閱數: 468
說明:
一、旨揭考試訂於 107 年 8 月 11 日(星期六)辦理。報名期間自 107 年 4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07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二、為推廣旨揭考試,特開放國小及國中學校申請認證教具(限量 1,500 份,依申請填報時間依序發放、送完為止)與辦理說明會,詳細內容及相關規定請詳閱線上申請表 https://goo.gl/6d4rBy
三、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敬請貴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報人數最多之團體成員將有機會獲得認證玩具(限量 2,000 個),協助報名之團體代表人,亦有機會獲得認證掛曆(限量 500 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 107 年 6 月上旬於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 107 年 6 月中旬統一寄送。
四、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107 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 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服務專線: 0800-699-566 (免付費)/( 02 ) 2321-0191 。或加入本認證 Line@官方帳號@107blgjts 掌握最新資訊。
五、有關考試方式、試題說明及自學資源等資訊,可利用考試說明影片( https://goo.gl/LekvgX )進行推廣及解說。
六、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一份。
 
依據臺南市 106 年度獎勵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一)校(園)長、教師
1、臺語通過專業級認證( C2 等級);客語通過中高級能力認證;原住民語通過高級、薪傳級認證,嘉獎 2 次
 
2、臺語通過中高級或高級認證( B2 或 C1 等級);客語通過初級或中級認證;原住民語通過初級、中級認證,嘉獎 1 次。
(二)國中學生
1、臺語通過 B2 級以上(中高級);客家語通過中級以上認證;原住民族語通過族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者,嘉獎 2 次。
2、臺語通過 A2 級以上(初級);客家語通過初級認證;原住民族語通過語言能力初級認證合格者,嘉獎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