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 107年 06月 23日(星期六)。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金城國中視聽教室及活動中心。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國中小特殊教育班、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教師,每校務必派一名特教老師參加。
(二)對本議題有興趣之特殊教育教師。
(三)任教班級有身心障礙學生之體育教師。
五、研習詳細內容請參閱計畫(如附件)。
六、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研習時數,場次適逢假日,請在不影響平日課務下核實補休;研習須全程參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