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臺南市第 3 屆直轄市長、市議員暨里長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補假 2 日及工作費,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07 年 10 月 25 日南市選一字第 1073150334 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第 3 屆直轄市長、市議員暨里長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補假及工作費如下,並均以本次選舉為限:
(一)參與選務工作人員,比照 93 年前例,准予補假 2 日。
(二)本次選舉工作費:主任管理員新臺幣 4,600 元、主任監察員新臺幣 3,900 元、管理員新臺幣 3,200 元、監察員新臺幣 2,700 元、警衛新臺幣 3,200 元、預備員新臺幣 1,8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