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24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92679號函
辦理。
二、為達到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共享、強化教育實習制度,教育
部委請該校建置「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
三、爲使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及教育實習機構承辦人員,了解資
訊平臺所提供之功能、資料內容、填報操作程序,並達到
推廣效果。該校規劃辦理旨揭說明會,參加對象為中等學
校、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班)之教育實習
輔導教師及實習機構承辦人員,全程參與者將核給4小時及
2小時研習時數。
四、請貴校轉知實習輔導教師(已擔任或有意願擔任)及業務承
辦人員於7月19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
資訊網 (http://www1.inservice.edu.tw)線上報名(各區
課程代碼詳如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