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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謦麟 - 校外來函 | 2019-07-08 | 點閱數: 697

一、依據教育部108624日臺教師()字第1080092679號函

辦理。

二、為達到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共享、強化教育實習制度,教育部委請該校建置「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

三、爲使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及教育實習機構承辦人員,了解資訊平臺所提供之功能、資料內容、填報操作程序,並達到

推廣效果。該校規劃辦理旨揭說明會,參加對象為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班)之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及實習機構承辦人員,全程參與者將核給4小時及2 小時研習時數。

四、請貴校轉知實習輔導教師(已擔任或有意願擔任)及業務承辦人員於719(星期五)下午5點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

資訊網 (http://www1.inservice.edu.tw)線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