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歸仁國民中學 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甄選類科、錄取名額及聘期
科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備註 |
國文科 |
懸缺 |
4 |
2 |
108/08/30-109/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
英語科 |
育嬰留職 停薪缺 |
1 |
2 |
108/08/30-109/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
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專長 |
懸缺 |
1 |
2 |
108/08/30-109/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需合科上課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
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8年 7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12 時 至 108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 17 時 |
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8年 8月 1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17 時 |
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8年 8月 6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 17 時 |
二、方式:
(一) 本校網站(https://www.grjh.tn.edu.tw/)
(二)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
(三) 代課人力甄選網站網路中心(http://104.tn.edu.tw/Job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第 1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8年 7月 30日(星期二) 9 時至 12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8年 8月 2日(星期五) 9 時至 12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8年 8月 7日(星期三) 9 時至 12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本校人事室。(臺南市歸仁區文化街二段 2 號 電話: 06-2301873 轉 151 、 153)。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及「准考證」各 1份。
(二)最近 3個月內 2 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2張,請分別貼於報名表及
准考證。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份(其中 1 份黏貼於報名表)。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
歷證明文件。
(五)國文科或英文科或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專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
(六)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女性免繳驗)
(七)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八) 繳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 1 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請以 A4 白色普通紙影印並依序
以長尾夾裝訂在左上角)。
四、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五) 男性考生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上述服完兵役係指於「108 年 8 月 29 日前退
役者」。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招考報名資格 |
具有「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 有效期間者。 |
第 2次招考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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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招考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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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及地點
第 1次招考甄選時間 |
薌江樓 2樓 202 教室 |
108年 7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 |
第 2次招考甄選時間 |
薌江樓 2樓 202 教室 |
108年 8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 |
第 3次招考甄選時間 |
薌江樓 2樓 202 教室 |
108年 8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 |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 8時 40 分親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一)範圍:國中課程任選,教材自備。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8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招考甄選結果公告 |
108年 7月 31 日(星期三) 16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
第 2次招考甄選結果公告 |
108年 8月 5 日(星期一) 16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
第 3次招考甄選結果公告 |
108年 8月 8 日(星期四) 16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
二、成績通知:以電子信箱寄發成績單。
三、成績複查: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正本(影印本不受理),限
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甄選結果公告當日 17時前,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調閱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錄取人員應於 108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7 時 50 分 (日期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到本校薌江大樓 1 樓家長會辦公室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https://www.grjh.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
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
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
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
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2301873#151 (人事室) 信箱: a0502@tn.edu.tw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2301873#311 (輔導室)
七、考試相關事項: 06-2301873#125 (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