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6
:::
公告 陳龍星 - 校外來函 | 2019-09-04 | 點閱數: 49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本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二、修讀本學分班人員之公假及學分費補助請依各校及各機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