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國中「體適能」獎勵辦法
4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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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兩次+頒發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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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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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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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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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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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獎辦法:
一、實施對象:僅限國一(配合體適能加強課程)。
二、採計期限:國一上開學日起,至國一下開學前一日止。
三、採計原則:規定時間內,任一檢測站之檢測成績,擇最優成績敘獎。
四、敘獎方法:學校檢測站,由體育組統一敘獎。若在其他檢測站檢測者,請於國一下學期開學一週內,出示體適能檢測站成績證明向體育組登記(不得重覆敘獎)。
**體適能超額比序資訊網(其他檢測站報名入口)**
http://www.fitness.org.tw/12ba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