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欲申請明(110)年退休之教職同仁,於109 年 3 月 4 日(三)前
至人事室登記填寫調查表,並將相關年資等證明文件 送人事室審查。(如附件)
二、經登記退休之同仁者。屆時如放棄須填寫放棄申請表,
敬請同仁謹慎思量後再予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