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府民宗字第 1011079094 號
主旨:為慶祝 102 年元旦,訂於 102 年 1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7 時 3
0 分於新化區虎頭埤風景區大門迎賓廣場,舉行升旗典禮
暨健走自由行活動,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請各機關(單位)參加人員於是日上午 7 時前集合。
二、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自由參加,不予補假。
三、升旗典禮活動場地位於虎頭埤風景區大門迎賓廣場,當日
凌晨 0 時 30 分至 8 時 30 分止,該園區不收門票。
四、汽車請停放「虎踞營區」或虎頭埤大門旁停車場,機車請
停放於虎頭埤機車停車場,步行至虎頭埤大門迎賓廣場參
加升旗典禮
五、另本府觀光旅遊局該日同時段於虎頭埤風景區內,距大門
口左上方 100 公尺之停車場,舉辦「虎頭埤元旦晨曦音樂
會暨健走集章摸彩」活動(早上 5 時 15 分至 9 時),歡迎同仁
及民眾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