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9 年 3月 24 日(二)下午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實地訪視相關配合事項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9年 3月 11 日教育公告第 156048 號及109年 1月 20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90089125 號函所附之旨揭評鑑實施計畫及學校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二、相關規定及需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時間:109年 3 月 24 日(二)下午 13:00-16:40 。
(二)訪視當日由教育局訪視委員從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名冊內勾選訪談對象,故請無課務之時段在各自辦公室以利訪談之通知。(表定訪談時間為 14:20-15:30,於訪視委員勾選名單後立即通知被勾選之同仁,屆時勞煩您至安排的場地接受訪談)
(三)109年 3月 24 日因公差、公假或其他事由須請假者,請依請假規定及流程於 109 年 3 月 23 日前完成請假手續並經核准、登記。
三、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同仁協助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