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9 年中小學網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目的: (1)加強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2)並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藉以提昇網球運動風氣及國民生活品質。
二、 依據: 臺南市體育處 109 年 8 月 27 日南市體處競字第 1091036750 號函辦理。
三、 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體育處)。
五、 承辦單位: 臺南市立安定國民中學。
六、 協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臺南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
七、 時間: 109 年 9 月 23 日( 星期三) 至 9 月 25 日( 星期五)。
八、 地點: 臺南市立安定國中網球場、 新營區網球場。
九、 參賽資格: 本市之公私立學校高中、國中及國小皆可報名參賽。
十、報名辦法: 郵寄紙本文件及電子郵件共兩份,
郵寄地址:安定國中 體衛組( 地址: 臺南市安定區安加里 262-1 號)。
電子郵件: adjhtop3@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