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頒方案宣導計畫 110 年度宣導重點 110.2.3
一、路口安全
(一)汽機車
(二)行人(含高齡者)
二、汽車逼車及擋車。
(一)常見逼車擋車行為及罰則
(詳細內容可參考交通安全入口網/懶人包-不當危險駕駛,拒絕惡意逼車)
三、自行車騎乘安全
(一)自行車騎乘時應與前方車輛保持適當安全跟車距離
EX:時速 10km 約保持一台小客車的安全跟車距離
時速 20km 約保持 1.6 台小客車的安全跟車距離
(二)變換車道
自行車變換車道請先以轉彎手勢示意後方駕駛,擺頭查看後方有無來車,並讓直行車先行再變換車道。
(三)坡道騎車
自行車下坡時請以點煞方式(即雙手連續輕壓前後輪煞車)減速。下坡坡度太大時,建議可下車牽車。
(四)彎道騎車
彎道請減速靠邊騎乘,注意反射鏡確認對向來車動向。
(五)防禦駕駛觀念
(上面相關文宣及影片可至交通安全入口網 168.motc.gov.tw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