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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志堅 - 校務公告 | 2021-11-04 | 點閱數: 348

本次修正重點主要係依教育部(國教署) 110 年 10 月 20 日函,刪除防疫照顧假所列「自主替幼兒請假者,而有照顧子女需求者」之情形,詳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