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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月1日起,流感及新冠Novavax JN.1疫苗開放全民接種囉!尚未接種的民眾可盡快前往合約院所接種,提升保護力!詳細接種資訊請洽本市各區衛生所及流感合約院所。」、「114年起自住房屋稅新增辦理戶籍登記規定,接獲財政稅務局輔導通知書者,請把握時效於3月24日前辦妥戶籍登記。」、「網路販售醫療器材要注意,沒有醫療器材商資格,不可販售!」。
總務處:每年4月至9月:掌握即時空品請下載「臺南環保通」手機APP。學務處:「暴露愛滋病毒前投藥(PrEP) ,做好準備!不擔心!」。
「臺南市每年1-3月為登革熱防治衛教宣導期,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將先勸導清除及防治,並限期改善;4月1日起,民眾如未主動清除積水容器,導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時,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提醒您,落實「巡、倒、清、刷」,才能杜絕病媒蚊孳生,公私協力共同對抗登革熱,守護臺南健康家園!」
「(1)注意腸病毒重症警訊!若您的孩子出現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肌躍型抽搐、手腳無力、呼吸急促、持續嘔吐、心跳加快等重症前兆,請儘速前往大醫院就醫!腸病毒可能引發嚴重併發症,務必提高警覺。(2)預防勝於治療,勤洗手、避免接觸病童,共同守護孩子健康!」
洪麒雙 - 疫情相關公告 | 2022-01-13 | 點閱數: 269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10 日臺教綜(五)字第 1112100051 號函辦理。

二、疫情警戒標準第 2 級期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戴口罩規定加嚴,除下列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2、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4)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5)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室內空間至少 1.5 米/人( 2.25 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 1 米/人( 1 平方米/人);不開放試吃。

(四)餐飮場所: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

三、指揮中心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機動調整防疫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請教職員工生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四、檢附指揮中心本年 1 月 9 日記者會說明暨新聞稿(附件 1 )及防疫措施加強圖卡(附件 2 )各 1 份,請加強宣導,並落實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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