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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月1日起,流感及新冠Novavax JN.1疫苗開放全民接種囉!尚未接種的民眾可盡快前往合約院所接種,提升保護力!詳細接種資訊請洽本市各區衛生所及流感合約院所。」、「114年起自住房屋稅新增辦理戶籍登記規定,接獲財政稅務局輔導通知書者,請把握時效於3月24日前辦妥戶籍登記。」、「網路販售醫療器材要注意,沒有醫療器材商資格,不可販售!」。
總務處:每年4月至9月:掌握即時空品請下載「臺南環保通」手機APP。學務處:「暴露愛滋病毒前投藥(PrEP) ,做好準備!不擔心!」。
「臺南市每年1-3月為登革熱防治衛教宣導期,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將先勸導清除及防治,並限期改善;4月1日起,民眾如未主動清除積水容器,導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時,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提醒您,落實「巡、倒、清、刷」,才能杜絕病媒蚊孳生,公私協力共同對抗登革熱,守護臺南健康家園!」
「(1)注意腸病毒重症警訊!若您的孩子出現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肌躍型抽搐、手腳無力、呼吸急促、持續嘔吐、心跳加快等重症前兆,請儘速前往大醫院就醫!腸病毒可能引發嚴重併發症,務必提高警覺。(2)預防勝於治療,勤洗手、避免接觸病童,共同守護孩子健康!」
公告 洪麒雙 - 疫情相關公告 | 2022-04-28 | 點閱數: 17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51771 號函辦理。
二、該中心衡酌檢驗效率及降低民眾負擔,有條件開放自費檢驗指定機構增列 COVID-19 自費核酸池化方式檢驗,相關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有自費核酸檢驗需求之民眾,得至自費檢驗指定機構進行檢驗。惟出入境檢驗需求或具 COVID-19 感染風險(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者)等風險對象,維持以單一檢體進行檢驗。
(二)檢驗費用:
1、依據醫療法第 21 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2、自費核酸池化檢驗之建議價格,每件收費標準以新臺幣 1,500 元為上限(包括試劑、耗材、人事設備及池化檢驗結果陽性須個別重新檢測費用等)。池化檢驗結果陽性不得另行收取個別重新檢測費用。
三、「開放民眾自費檢驗 COVID-19 申請規定」及問答集電子檔,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www.cdc.gov.tw)/COVID-19 防疫專區/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請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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