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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月1日起,流感及新冠Novavax JN.1疫苗開放全民接種囉!尚未接種的民眾可盡快前往合約院所接種,提升保護力!詳細接種資訊請洽本市各區衛生所及流感合約院所。」、「114年起自住房屋稅新增辦理戶籍登記規定,接獲財政稅務局輔導通知書者,請把握時效於3月24日前辦妥戶籍登記。」、「網路販售醫療器材要注意,沒有醫療器材商資格,不可販售!」。
總務處:每年4月至9月:掌握即時空品請下載「臺南環保通」手機APP。學務處:「暴露愛滋病毒前投藥(PrEP) ,做好準備!不擔心!」。
「臺南市每年1-3月為登革熱防治衛教宣導期,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將先勸導清除及防治,並限期改善;4月1日起,民眾如未主動清除積水容器,導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時,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提醒您,落實「巡、倒、清、刷」,才能杜絕病媒蚊孳生,公私協力共同對抗登革熱,守護臺南健康家園!」
「(1)注意腸病毒重症警訊!若您的孩子出現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肌躍型抽搐、手腳無力、呼吸急促、持續嘔吐、心跳加快等重症前兆,請儘速前往大醫院就醫!腸病毒可能引發嚴重併發症,務必提高警覺。(2)預防勝於治療,勤洗手、避免接觸病童,共同守護孩子健康!」
公告 洪麒雙 - 疫情相關公告 | 2022-05-03 | 點閱數: 20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2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56004 號函辦理。
二、 COVID-19 疫情逐漸升溫,為了防堵疫情於校園中擴散,本局前請學校依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學校持續營運計畫」,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以降低病毒之傳播。
三、為保全防疫量能與韌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 4 月 26 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 3+4 天(3 天隔離+4 天自主防疫),同時回溯目前已居隔超過 3 天者,自 4 月 27 日起解除隔離。
四、為配合「重點疫調」及協助匡列密切接觸者,請學校防疫長事先協助配合建立「COVID-19 學生防疫單」相關資料,當接獲有學生或教職員工確診時,儘可能於知悉確診個案 24 小時內,協助匡列「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並提供「先行配合居家隔離宣導通知單」,請其先自我隔離,並依規定名冊格式,將「密切接觸者名冊」送交衛生局,共同攜手為校園防疫努力,以提供師生健康安全的學習環境。
五、請參考前揭表件辦理上開事項,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及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辦理相關防疫作為。
六、因應 Omicron 變異株之威脅,國內本土疫情尚未平息,存在社區傳播風險,隔離及自主防疫措施皆是控制疫情的重要方法,請協助宣導師生配合、遵守相關規範,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七、檢附「居家隔離 3+4 方案 QA」、「COVID-19 學校防疫長配合及注意事項」、「COVID-19 學生防疫單」(本表僅提供學校參考使用,若有更適合的表件及作法,尊重學校處理方式)、「先行配合居家隔離宣導通知單」及「密切接觸者名冊」各 1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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