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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志堅 - 校務公告 | 2022-05-11 | 點閱數: 295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95800 號教育公告辦理。

二、有關國小暨幼兒園初試相關作業:

(一)工作講習時間地點:(倘為防疫需要變更講習方式或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1.第一次講習: 111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地點:永康區永信國小。

2.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初試監考人員,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

(二)初試當天: 111 年 7 月 2 日(星期六)上午 6 時 50 分至 11 時 40 分,地點:各考場(另行公告)。

(三)初試監考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 200 元)與監考費( 1000 元),共計 1200 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三、有關國小複試相關作業:(倘為防疫需要變更講習方式或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一)講習時間地點: 111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地點:永康區永信國小。

(二)複試訂於 111 年 7 月 16 日(星期六 全日)及 17 日(星期日 半日) :當日上午 7 時 40 分起,確定之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三)複試工作人員,工作津貼計全日 1500 元、半日 750 元(參加講習者講習費 200 元另計),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複試二日皆出席者敘嘉獎二次。

四、欲參加者以公假登記(上班日時課務自理)。

五、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苗接種規範,提高臺南市學校工作人員健康管理 COVID-19 疫苗之接種,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4 月 22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0544262 號函辦理,自 111 年 5 月 9 日起進入校園之工作人員皆應接種三劑疫苗,爰於協助試務期間請配合進入校園之防疫措施,出示打滿三劑證明(持紙本疫苗接種小黃卡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或出示 3 日內 PCR 陰性證明,方可入校。

六、講習與試務工作期間,相關人員請自備環保杯與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