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6
:::
公告 陳招宏 - 校務公告 | 2022-08-02 | 點閱數: 93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1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 提升本市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之專業回饋品質。

(二) 培訓本市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人力資源。

 

三、培訓對象

(一)初階專業回饋人才:本市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教師(含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

(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1. 具 3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3 年以上之教學經驗者。

   2. 本市國教輔導團員、薪傳教師、共學輔導 員 。

   3 具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證明 。

(三)教學輔導教師

   1. 具 5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5 年以上之教學經驗者。

   2. 本市薪傳教師及共學輔導員 。

   3 具備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證明 。

 

四、課程內容與研習時數(請參閱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