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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志堅 - 校務公告 | 2022-08-31 | 點閱數: 111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第 205040 號教育公告辦理。

二、請同仁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應酬或請託關說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即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向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機關學校協助辦理政風業務人員登錄建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