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10 日新北教特字第 1112163353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務必轉知有相關需求學生及家長知悉,協助學生完成報名及作業後續事宜。
三、旨揭函文及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