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曾獲本獎歷屆各組第一名者,本屆不得在同組報名參加比賽)。
二、 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二)國小高年級組﹔(三)國中組;(四)高中職組;(五)大專組﹙含研究所﹚;(六)社會組。
註:在學學籍為博士班(含)以上者,或民國 82 年(含)以前出生者皆應報名「社會組」。
三、 比賽程序:
(一) 初賽—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約三十名(得視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參加決賽。
(二) 決賽—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面書寫(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四段 16 號—劍潭青年活動中心)。 (三) 決賽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16 日(週日),詳細時間另行專函通知(若遇天然災害,決賽日期及地點依官網公告為主)。
四、 初賽收件:
(一) 初賽作品收件日期—112 年 4 月 10 日至 5 月 2 日止(作品一律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
(二) 收件地址—106096 台北郵政第 26-1306 號信箱,金鴻獎收。電話:(02)2703-9484 。
五、詳情請參閱比賽辦法(如附件)或至財團法人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p>KING HONG FOUNDATION FOR CHILDREN, CULTURE & EDUCATION > 比賽簡章 (happynet.org.tw)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