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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志堅 - 校務公告 | 2023-03-22 | 點閱數: 262

※請有意願參加 112 年度市內介聘之教師詳參附件資料,並於 112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下班前將參加介聘甄選申請書送人事室,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一、旨揭介聘期程如附件,相關注意事項略述如下:

(一)112 年度國中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至 112 年 4 月 7 日 (星期五)止(逾期不受理)。(欲參加本校校內轉任者,請先諮詢教務處是否有懸缺後,於112年 3月 28日前至人事室登記)

(二)112 學年度國中超額學校請於 112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提報超額教師名單(提報表如附件),並傳真至安平國中(傳真: 2985684 ,電 話: 2990461 分機 601),另紙本請於核章後寄送至安平國中教務處彙整。

(三) 「新設學校教師介聘」分 2 階段辦理,說明如下:

1. 第 1 階段(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僅限海佃國中及文賢國中教師始得參加;得參加之人 數,由教育局依介聘要點第 33 點第 2 項規定核算後另行通知前述學校(俟 112 學年度新生報到後始可計算)。

2. 第 2 階段:他校教師得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同意書如附件 5),依介聘要點第 33 點第 3 項規定申請介聘至新設學校。

二、檢附「本市 112 年度市立中等學校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附件 1)、「超額教師提報表」(附件 2)、「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介聘教師提報表」(附件 3)、「新設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期程須知」(附件 4)、「申請參加新設學校介聘同意書」(附件 5)、「教師互調(三角調)聘任同意書」(附件 6)、「積分審查委託書」(附件 7)、「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附件 8)、「於原校轉任作業注意事項」(附件 9)、 112 年度教師參加介聘甄選申請書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