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灣中華日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102 年 4 月 15 日 102 松行字第 0030 號函辦理。
二、參賽資格:凡臺南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均可參加。其他縣市恕不受理。
三、分 組: 1 、國小一組~國小三年級以下。
2 、國小二組~國小四年級至六年級。
3 、國中組。
4 、高中職組。
以上各組均以目前在學之年級為準。
四、參賽方式:以學生自書之書法作品參加各組之評比。作品內容必須是《論語》之章句,自選內容書寫;國小學生(國小一組、國小二組)以宣紙四開(約 69X35 公分)、其他各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以宣紙對開(約 135X35 公分)為準。作品需直式、不限字體,需要落款署名(款書並須寫明就讀學校、年級),用印與否自行決定。
五、收件日期:依照以上規定之作品,必須詳實填寫報名表,浮貼於作品後右下角,於 2013 年 5 月 15 日前寄至或送達:( 704 )臺南市北區西華街 57 號、中華日報社。寄件日期以郵戳為憑。既經寄件或送件參加,不得要求換件,也不得要求退件。
報名表可逕至中華日報社服務台取用,或至中華日報新聞網(http://www.cdns.com.tw)下載。
六、其他相關比賽訊息,請參閱比賽辦法(如附件)。
七、如有洽詢事宜,請電: 0937-688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