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重申因應學生參與水域活動頻率漸增,請務必落實「水域安全宣導」,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2 年 4 月 22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0200124471 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 102 年截至 4 月 18 日止計 4 名學生溺水死亡,其中 2 人為國小學生、 1 人為高中職學生、 1 人為大專校院學生。
三、辦理水域活動教學時,務必規劃完善之安全配套措施。教育部體育署已於 101 年 2 月 25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020007083 號函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級學校推動學生水域安全注意事項」(如附件),供學校自我管控檢
視之參考。
四、請學校務必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 102 學年度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以強化學生水域
安全知能。
五、請學校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如學校網站、簡訊及電子郵件、
家庭聯絡簿等,加強宣導。
(一)請家長與學生應特別注意各項校外活動之安全性,參與
運動時應注意:
1、尋求安全的運動環境。
2、足夠的熱身活動。
3、避免運動傷害意外發生。
4、注意身體水分補充。
5、運動後維持身體保暖。
6、切勿過於激烈或超過身體負荷之運動。
(二)參加水域運動時尤須注意:
1、游泳應在合格標準游泳池,並有救生員在場。
2、從事水域活動務必穿著救生衣。
3、聽從指導人員指示。
4、切勿擅自脫離團隊。
5、水域活動中,請勿跳水、嬉戲、玩鬧。
六、請有效運用公布之安全或危險區域相關資訊,進行宣導及
防制措施。
(一)學生游泳能力 121 網站 (網址: http://www.sports.url
.tw/),包含溺水事件發生率較高之水域、相關單位公
布的防溺須知、水域活動安全常識等資訊。
(二)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登山戲水篇→水上活動安全
注意事項(網址: http://210.69.173.1/nfa_k/Show.as
px?MID=375&UID=376&PID=372)。
(三)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防救災數位學習網→水上活動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