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1年06月15日台內戶字第1010223203號函辦理。
二、為使國人重視家庭的意義與價值,內政部於101年6月7日至7月25日舉辦旨揭漫畫徵選活動,藉由向年滿6歲以上,18歲以下在國內設有戶籍之兒童、青少年徵求漫畫作品,畫出渠等在家庭中與親人互動情形,讓各種不同家庭的幸福感呈現在國人面前。
三、投稿期間:自101年6月7日起至7月25日止。
四、收件方式:於收件日期截止前(以郵戳為憑),將身分證明文件、參賽作品併同著作財產權讓與聲明書,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財團法人蒲公英希望基金會收(10049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 9 號 5樓),信封外註明「參加內政部畫出我的家漫畫徵選活動作品」。。
五、其他相關活動訊息,請參閱附件或請上內政部活動官方網站_http://101happy.moi.gov.tw查詢。
六、活動洽詢:
(一)內政部戶政司:02-23565117、02-23565118、02-23565119、02-23565121、
02-23565113
(二)財團法人蒲公英希望基金會:02-55828188 #5104、#5105、#5200、#5202、#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