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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連婉茜 - 校外來函 | 2024-02-02 | 點閱數: 35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07242 號函辦理。

二、為具體有效落實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台,該部特設立該測驗網站(網址: http://compete.law.moj.gov.tw),提供各學校作為「法律基本常識測驗」及法治教育使用,請踴躍使用該測驗網站資源。

三、為鼓勵及推廣各國中、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使用該測驗網站,如學生已於 112 年「第 15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下稱第 15 屆競賽活動)註冊帳號,該帳號將直接轉為該測驗網站之帳號,無需再重新申請帳號。若於第 15 屆競賽活動無申請帳號之學生,請於該測驗網站「註冊」申請帳號,以利於至「學生測驗區」進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