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02-104 年度國民中學教師
在職進修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第二專長學
分班」招生簡章,請鼓勵所屬教師參與進修,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2 年 5 月 24 日高師大進字第 102100
2800 號函辦理(教育部 102 年 4 月 30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
20065016 號函核定)。
二、旨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之學分班乃配合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
修正條文,以充裕儲備國中專專任輔導教師人數;另修業期
滿成績合格者,可依相關規定辦理國民中學教師在職進修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第二專長加科登記。
三、檢附招生簡章乙份,敬請轉知並鼓勵所屬教師參與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