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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法令函釋 | 2013-09-04 | 點閱數: 844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請假注意事項」

          第一點及第三點規定,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2 年 8 月 29 日公訓字第 10221607771 號函辦理。


二、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於 102 年 6 月 17 日會

        同修正發布,並因應訓練辦法之修正及實務需要,爰保訓會配合修正旨揭注意事項。


三、旨揭注意事項修正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電子檔,均刊登於保訓會網站(www.csp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