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2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高國中、小學教師(含代課及實習教師),分為高國中組及國小組。
(二)請班級數達 12 班(含)以上之學校送件參加,每校至少 1 件; 11 班(含)以下,
歡迎踴躍送件參加。
三、甄選內容:
(一)可針對「班級經營」或「個案輔導」二種類別擇一,以教師所採取之校園正向管教範例為主,期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減少學生不良行為及習慣,以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二)內容格式應包含「範例架構」、「延伸學習」、「回饋與建議」、「心路手札」及「參考資料」…等(請參考實施計畫之附件一)。
四、收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102年10月21日(一)止,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臺南市立大橋國中學務處收( 710 臺南市永康區東橋十街 1 號),電話: 06-3021793 轉 13 ,並於信封註明「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
五、評選標準、獎勵等規定詳見實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