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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3-12-14 | 點閱數: 863

請目前正在修習第二專長學分班或已經取得第二專長班之教師,請於 12/19(四)下班前跟教學組回報相關資料(進修科目.進修學校.實際上課地點.取得證書之學年度)!

謝謝協助!

 
依據教育局來函(南市教課(二)字第 1021116990 號)
說明:
調查科目如下:
(一)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
(二)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地球科學科
(三)綜合活動領域-輔導活動科
(四)綜合活動領域-童軍科
(五)綜合活動領域-家政科
(六)藝術與人文領域-表演藝術科
(七)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科
(八)藝術與人文領域-聽覺藝術科
(九)健康與體育領域-體育科
(十)健康與體育領域-健康教育科
 
 
PS. 教育局相關鼓勵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之獎勵措施已於先前公告(南市教課(二)字第 1020962741 號函)諒達,請老師參閱並踴躍參與。